商业银行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它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商业银行持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为20%。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年末自行变更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

未经银监会核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

对应扣除是指从商业银行自身相应层级资本中扣除。商业银行某一级资本净额小于应扣除数额的,缺口部分应从下一级的资本净额中扣除。

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应从相应的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

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属于监管资本。

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贷款损失准备缺口是指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低于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的部分。

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贷款损失准备缺口是指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低于预期损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