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物资,2010年10月8日发出的A材料的成本为10000元,11月5日支付加工费用5000元,增值税额170

作者:高老师 浏览 0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物资,2010年10月8日发出的A材料的成本为10000元,11月5日支付加工费用5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消费税3000元,11月30日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并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甲企业11月5日的会计处理为()
A、借记委托加工物资5000元
B、借记委托加工物资8000元
C、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
D、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00元
E、应交消费税为0元
【正确答案】:ACD
【题目解析】:11月5目上述业务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应交消费税3000贷:银行存款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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