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的提出者是() 作者:高老师 时间:2024-08-08 浏览 2 “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的提出者是()A、拓跋宏B、嵇康C、贾谊D、鲍敬言【正确答案】:A【题目解析】:北魏拓跋宏提出“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的法律思想。 📱 扫码体验刷题小程序 扫一扫使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