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罪,赦小过”的司法原则的提出者是()

作者:高老师 浏览 0

“理大罪,赦小过”的司法原则的提出者是()
A、柳宗元
B、韩愈
C、李渊
D、白居易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唐代白居易认为统治者欲使人民有悦服之心,在司法中必须贯彻“理大罪,赦小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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