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写作辅题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反诉状。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2024-08-08法律文书写作(00262)
(2007.10,写作辅题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反诉状。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反诉人(本诉被告)××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于2006年7月20日向XX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诉人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于7月29日向同一人民法院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反诉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是:2005年11月13日双方签订石材买卖合同,由反诉人购买被反诉人生产的印度红毛光板小板1000平方米,反诉人于2006年1月14日向被反诉人预付了全部货款的30%。被反诉人于2006年4月24日交货375平方米,其中仅有64平方米符合合同约定。为此反诉人已退回了166平方米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尚有145平方米现存于反诉人处。为此,反诉人多次与被反诉人交涉退货未果。之后,被反诉人于2006年4月27日再次向反诉人交货276平方米。至此,被反诉人所交符合约定的货物共为340平方米,与总供货量1000平方米相差约660平方米。根据合同约定,被反诉人应于2006年3月1日前全部交货,而被反诉人却于2006年4月24、27日两次部分供货,迟延履行合同约定,而且至今尚未全部供齐货物。反诉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应当支持被反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被反诉人起诉状所列反诉人违约的事实是没有根据的,被反诉人所交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供货数量不足,而且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反诉人:××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是程××,男,系公司经理。反诉的请求是: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反诉人接受反诉人退回的印度红毛光板小板货物,共计145平方米;给付违约金29184.5元;并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案件的证据材料有:(1)双方签订的买卖印度红毛光板小板合同;(2)提(接)货的收单;(3)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交涉要求按合同供货的书面材料和通话记录。被反诉人:××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市××区××镇。法定代表人段××,男,系公司经理。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一)首部(1)标题。应居中写明“民事反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反诉人(本诉被告):××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程××,男,公司经理。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区××镇。法定代表人:段××,男,公司经理。(二)正文(1)反诉请求。要求居中写明“反诉请求”字样。在其下方写明反诉请求的三项具体内容。(2)事实与理由。要求居中写明“事实与理由”字样。以下依次写明两项主要事实:一是供货存在瑕疵,供货量严重不足。首先写明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其次写明反诉人向被反诉人预付货款的事实,被反诉人供货的情况;二是双方产生纠纷的焦点,实际履约的情况等。(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要求居中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字样,以下明确写明材料中给的三项证据材料。 (三)尾部(1)致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分两行写明:“此致”、“××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名称应顶格书写。(2)反诉状副本。在致送法院的下一行顶格写明:“附:本反诉状副本X份”。(3)反诉人署名。应写明:反诉人××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下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程××。(4)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在文书末尾右下方写明文书制作的具体时间,即“2006年7月29日”,并加盖公司印章。
【正确答案】:(一)首部(1)标题。应居中写明“民事反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反诉人(本诉被告):××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程××,男,公司经理。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区××镇。法定代表人:段××,男,公司经理。(二)正文(1)反诉请求。要求居中写明“反诉请求”字样。在其下方写明反诉请求的三项具体内容。(2)事实与理由。要求居中写明“事实与理由”字样。以下依次写明两项主要事实:一是供货存在瑕疵,供货量严重不足。首先写明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其次写明反诉人向被反诉人预付货款的事实,被反诉人供货的情况;二是双方产生纠纷的焦点,实际履约的情况等。(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要求居中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字样,以下明确写明材料中给的三项证据材料。 (三)尾部(1)致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分两行写明:“此致”、“××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名称应顶格书写。(2)反诉状副本。在致送法院的下一行顶格写明:“附:本反诉状副本X份”。(3)反诉人署名。应写明:反诉人××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下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程××。(4)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在文书末尾右下方写明文书制作的具体时间,即“2006年7月29日”,并加盖公司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