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魏玛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的权力有()

作者:高老师 浏览 0

德国《魏玛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的权力有()
A、强制执行权
B、紧急状态权
C、大赦权
D、独裁权
E、豁免权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德国《魏玛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强制执行权”和“独裁权”。“强制执行权”指总统有权使用武力强制各邦遵守宪法和法律。“独裁权”指总统有权使用武力恢复“公共安宁与秩序”,临时停止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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