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代位的效力为第三人 可对于债务人代位行 使债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 ( )

作者:高老师 浏览 0

清偿代位的效力为第三人 可对于债务人代位行 使债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 ( )
A、债权的约定移转
B、债权的法定移转
C、债务的法定移转
D、债务的约定移转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清偿代位的效力为第三人 可对于债务人代位行 使债权人的权利,其性质为债权的法定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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