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且法院已裁定受理。下列正确的选项有( )
A、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B、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C、
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
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无权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E、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ACE
【题目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据此可知,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乙公司破产管理人也可以在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若甲公司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则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