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法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实践中没有具体落实,环保部门也存在

作者:高老师 浏览 2

我国环保法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实践中没有具体落实,环保部门也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事实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立的“三同时”制度就是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对策和措施的重要保障。试论“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行政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1)“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3分)“三同时”制度的实行应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1分)(2)“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1分)各级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包括设计任务书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建设施工的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进竣工验收;环保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1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依据,防治污染的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对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绿化设计,检测手段,环境保护投资的概预算。(1分)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设施运行情况、治理效果和达到的标准。(1分)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1分)(3)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责任:试生产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上罚款;(1分)试生产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责令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1分)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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