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案例分析38)2001年10月甲商业银行与乙企业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乙企业的厂房抵押,贷款额200万元

作者:高老师 浏览 1

(2004.10,案例分析38)2001年10月甲商业银行与乙企业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乙企业的厂房抵押,贷款额200万元,贷款期2年。2002年8月,乙企业因欲与外商合资,故依照外国投资方的要求向甲银行提出提前归还贷款,遭银行拒绝。现问:(1)如果该抵押未办理登记,贷款合同是否有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银行拒绝提前还贷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1)如果未办理登记,担保合同无效,因为依照担保法,抵押建筑物、厂房、土地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才能生效。贷款合同有效,贷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从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2)甲银行有权拒绝提前还贷,因为提前还贷须经借贷双方协商,而非单方行为。

📱 扫码体验刷题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扫一扫使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

热门题目

已复制到剪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