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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关于某生产原材料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于2005年10月1日交货,由张某到王某所在地S县提货。然而,张某并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关于某生产原材料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于2005年10月1日交货,由张某到王某所在地S县提货。然而,张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准时提货,王某多次联系未果。于是,王某决定将该批合格的原材料提存。 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王某办理提存应向何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办理提存公证,公证机构接到提存申请以后,应当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1)根据法律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S县的公证处管辖。 (2)应重点审查的内容有:债务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提存之债是否真实、合法;提存标的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债务人无法直接履行债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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