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和统一监察制度,清朝将原来分别附属于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归并入( )

作者:高老师 浏览 1

为了强化和统一监察制度,清朝将原来分别附属于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归并入( )
A、刑部
B、都察院
C、御史台
D、军机处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中央监察机构仍为都察院,原来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归并于都察院。六科给事中与十五道监察御史(后增至二十二道)共同行使监察权,合称为“科道”。雍正年间还创制“科道密折言事制度”,即科道官员每日一人上一道密折,一折奏陈一事。除此之外,各省由按察使司和布政使司分别派出“分巡道”和“分守道”, 负责对府、州县官吏的监察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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