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府可以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不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

预算收入以人民币万元为计算单位,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也可以适当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

全国预算不包括地方预算。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四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