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法行为,不以公*安机关等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为前提。( )

超标准公务接待行为,只有达到情节较重的,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党纪处分,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构成违纪。( )

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于漏报行为,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査、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对抗组织审査行为的“对抗”行为必须发生在组织审查之后,即组织进行初核后,被审査调査人有所察觉,实施了串供、转移赃款等行为,才能认

模拟调查人员谈话的一般不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认定,而是作为本人对待组织审查的态度在审理报告中反映。( )

全国各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在具体要求上不完全相同,因此在认定违纪时必须根据本地的有关规定来判断行为的性质,不能把其他地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溯及力上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对其生效前处理尚未确定的行为,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只有其不认为是违纪

对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的人,不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已退休的公职人员,可以给予政务处分。( )

主体效力,是指法规依据是否适用于要处分的被审査调査人。违纪的主体必须是公职人员;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党员、党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