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

从2019年8月16日起,各银行存量贷款的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调整。

从2019年8月16日起,各银行应在固定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各银行不得通过协同行为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

各银行可通过协同行为以特定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

银行的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贷款利率由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

银行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参照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