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软件中使用的各种表格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根据有关标准及时更新升级。

施工文件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专业承包单位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不得随意抽撤、损毁和丢失。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对必须由施工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工程质量检查员应负责现场检查记录的填写,并作为建立电子档案的依据。

实行政府工程代建的项目管理单位履行施工单位职责。

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等,可以不予以处罚。

质量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的基础上填写验收记录,应签字和加盖岗位证章,对验收文件资料负责。

程文件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签字、注明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