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转让、转包承接的服务项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

学校、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并指定班

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对本单位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以及风险点的安全可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对风险点和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控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