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可以签发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动火工作负责人。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工区领导批准。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人员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火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且必须手工签名后方可执行。

动火工作票可以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故障紧急抢修单。

各单位可参照附录N和现场情况划分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制定需要执行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并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动火作业中使用的机具、气瓶等应合格、完整。

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应具备相同资质,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