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品贷前评估价值可由信贷业务调查行客户部门在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变现费用、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直接确认,不需提交信用管理部门审核确

()为保证人的,应按照严格准入、动态调整、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的原则实施名单制管理,在核定的合作额度和合作范围内提供担保,

()是指对于采用信用方式用信或已有合法、充足、有效担保的信贷业务,要求用信人在信用方式或已有担保之外提供的其他担保。

()是指担保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监管要求,确保可实施。

()是指担保的设立应手续完备,第二还款来源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是指充分考虑担保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保守估计第二还款来源的担保能力和信用风险缓释作用。

()是指采用两个(含)以上保证人的共同保证、两项(含)以上押品的共同抵(质)押或两种(含)以上担保方式的混合担保。采用共同保证的

()是否设置押品评估岗,由一级分行决定。

()尽职要求坚持独立审查原则,如实反映审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和风险防范措施。

()机构信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由履职调查人员、信用管理部门和相关客户部门负责人组成尽职评价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尽职评价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