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列车长普速二季度调考打乱 > 正文内容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车站、列车发生重伤以上旅客人身伤害时,应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向所属铁路局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