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根据《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小额支付系统对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支付业务自动按金额由小到大排列,金额相同的按时间先后顺序排

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是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5年。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开立账户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账户管理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定期存款

小额支付系统对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支付业务自动按金额由小到大排列,金额相同的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