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企业来料加工料件与进料加工料件擅自串换,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向海关报明并补办相关手续的行为,不移交缉私部门。

行为人已全面履行法定申报义务,但海关审定完税价格发现其申报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的行为,应移交缉私部门。

未经海关备案,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转移给另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其他企业,能够补办相关手续的,不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被稽查人未经海关备案,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转让、转移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其他企业,能够补办相关手续的,不应移交

依法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因客观原因导致在货物进口申报时无法准确计量,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向海关

漏报应税运保费,因客观原因导致在货物进口申报时无法准确计量,在海关发现后主动向海关报明并缴纳税款的,不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过境货物超过期限未复运出境或者进境,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补办相关手续的,不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自查发现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漏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5%,漏缴税款人民币20万元,在海关稽查发现前主动向海关报明的,应

遗失海关制发的监管单证,主动向海关报明的,应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由于设备故障维修需要,未经海关同意,将减免税设备发运到特定的站点维修,能够补办相关手续的,不移交缉私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