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2023-12-01党建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3-12-01党建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3-12-01党建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合并处理,按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2023-12-01党建

一人犯有三种违犯党纪的行为,其中一种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3-12-01党建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加重处分。

2023-12-01党建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2023-12-01党建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2023-12-01党建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2023-12-01党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

2023-12-01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