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用电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户暂停,须在7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变更用电办理。

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计费,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应扣减基本电费。

并户后新用户的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和。

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

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