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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团)防火部

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对不宜公开报道的重大突发性事(案)件等,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封锁消息,防止泄密和工作被动。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的职责。

公安消防部门接受当地消防志愿者组织的委托,负责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

消防宣传工作只包括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团体的协助下开展的消防宣传工作。

消防站开放工作由消防中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开放过程中的计划、指挥、协调及开展等工作负总责。

基层大、中队要定人定岗负责新闻影视宣传,确保现场摄影摄像。

执勤中队出动的首车上必须配备高清摄像机、照相机等宣传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拍摄工作。

中队出警时,大、中队宣传人员必须随警出动,中队到场后有战斗展开的火警和应急救援必须拍摄影视资料,并视情向支队宣传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