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