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0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 正文内容

、2018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

、2018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 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再次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8年6月25日之前

B.2018年8月15日之前

C.2018年9月15日之前

D.2018年12月5日之前

正确答案是D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20230611.cn/post/18280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