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水汽质量异常处理原则
2024-01-21集控值班员(A套)典规反措
机组水汽质量异常处理原则
1)当水汽质量劣化时,应迅速检查取样是否有代表性,化验结果是否正确;并综合分析系统中水、汽质量的变化,确认判断无误后,应首先进行必要的化学处理,使给水质量在规定的时间恢复到标准值。若不能恢复,并威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机组运行;
2)各项水汽质量达到一级处理值时,有因杂质造成腐蚀、结垢、积盐的可能性,应在72小时内恢复到标准值;
3)各项水汽质量达到二级处理值时,肯定有因杂质造成腐蚀、结垢、积盐的可能性,应在24小时内恢复到标准值;
4)各项水汽质量达到三级处理值时,正在进行腐蚀、结垢、积盐,如水质不好转,应在4小时内恢复到标准值;
5)在异常处理的每一级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则应采用更高一级的处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