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制的植物标本如干燥的叶脉书签等不属于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物。

进境邮寄物包括所使用或携带的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物jing液、胚胎、动植物性废弃物等。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新闻媒体、学术报刊公布疫情监测结果。

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只限在口岸内开展。

国门生物安全监测是法律赋予海关的基本职责。

出口越南的水果海关须确认来自经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

海关在每年水果采收季节前对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进行年度审核。

电子植物检疫证书是纸质植物检疫证书的电子等效物,可在输入国国家植物保护机构接受的情况下使用。

进口冷冻水果除按同类新鲜水果的要求进行安全项目检测外,还须进行微生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