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其他检疫物”的范围。

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尚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处(

通过贸易、科技合作、交换、赠送、援助等方式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 ),并订明必须附

输入种用大中家畜的,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隔离检疫( )日;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指

输入动植物,需隔离检疫的,在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 )检疫。

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 )手续。

输入动物,检出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连同其同群动物全群退回或者( )处理。

输入动物,检出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退回或者扑杀,同群其他动物在隔离场或者其他指定地点( )。

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运达口岸时,检疫人员可以到运输工具上和货场实施( ),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并可以按照规定

输入除种畜禽之外的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 )日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 )日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