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 )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 )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

若需变更或增设( ),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 )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 )。

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 )手中。

配电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 )签发。

工作票票面上若有个别( )需要修改、补充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10kV及以下高压线路、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 )m。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