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违法干预行政执法。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应当以其隶属的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由该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行政决定的部分内容被确认无效的,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但是确认部分内容无效后行政决定不能成立的,行政决定全部无效。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听从、配合行政指导;行政机关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强制措施实施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其他行政机关批准或会同办理的,经批准或者会同办理后,行政合同方能生效。

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

行政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行政程序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通知当事人;

在委托执法中,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行政调解,也可以主动进行行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