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任何方式。

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也要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具体事务性工作也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不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不能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