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礼花弹、高空礼花弹时,其销毁安全距离不应少于200m。

用爆炸法销毁导爆索时,一次销毁导爆索的长度不宜超过1000m,而且要与其他爆炸物品分开销毁。

应在爆破坑内销毁导爆索、射孔弹,每个爆破坑的销毁数量不宜超过100kg。

在小坑中销毁雷管时,起爆体要放在雷管堆的顶部,炸药量应该控制在10kg左右。

在野外小坑内销毁雷管时,每坑销毁数量不宜超过5000发。

待销毁的炸药尽量堆放成集团状,长度不应超过宽度和高度的10倍。

爆炸销毁场地应距国家铁路干线和独立的居民点保持在1km以上。

爆炸销毁场地应距1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边缘保持在5km以上。

用爆炸法销毁废旧爆破器材时,每堆或每坑销毁炸药的数量不应超过30kg。

爆炸发适用于销毁具有爆炸能力的废旧民爆器材和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