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支付平台与人民银行核对当日已清算的业务信息,核对不符的,以支付平台系统数据为准进行调整。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来账业务,接收行按照账号、户名相符自动入账处理;否则自动在接收行挂账。

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来账业务,接收账号和户名相符且接收行与开户行为同一法人的来账业务自动入账;否则系统自动退回。

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原则是:往账业务“谁发起、谁负责”,来账业务“谁确认,谁负责”

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共享净贷记限额,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共享行名行号信息。

营业机构通过所属法人机构以正式文件向省联社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机构加入支付系统时,可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加入。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接入支付系统办理业务的机构,即省联社。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逐笔实时处理规定金额以下的网上跨行零售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的支付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