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由县级行社考核确认。

会计基础工作考核中,对县级行社综合验收应适当考虑行社对省市会计工作贡献度。

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的确定应遵循回避原则。

内部账过渡性账户(暂收、暂付、应解汇款、开出本票、汇出汇款等过渡账户)的核查每月至少一次,其他内部账户至少每年核查一次。

会计检查人员已在会计检查管理系统登记查库信息的,无需在核心业务系统或其他登记簿中重复登记。

机构额度维护由县级清算中心的机构管理人员办理。县级联社(合作银行)会计管理部门应对辖内各机构的机构额度的设置进行每季至少一次的检

会计检查的组织、实施由会计管理部门负责。

多个支行(社)合并的,合并后的支行(社)会计基础工作等级与原支行(社)中等级最低的单位相同。

综合评价规范化单位的县级行社,辖内新增支行(社)开业一周年后未能达到规范化单位资格的,取消县级行社综合评价等级。

因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差错或责任事故被取消会计基础工作等级资格的,经整改一年后才能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