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到期后借款人确实无其他偿还能力的,在经过三次以借款人为主变卖或公开拍卖拟抵债的资产仍无法变现的,方可申请以资产抵偿信用社贷款

抵债资产的管理,要按规定逐一登记造册,设立台账,每季度至少对账一次。

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按其现值能够抵偿贷款本息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终止;不够抵偿贷款本息的部分,信用社应依据合同继续追偿。

抵债资产作价。抵债资产价格确认必须公平合理,作价不得超过市场现价。

如果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对贷款的分类。

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必须坚持“先收贷款本金,后收贷款利息的原则” 。

抵债资产拍卖变现的时间自取得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涉及担保物的转移占有。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商业银行授信的对象是法人,不允许商业银行在一个营业机构或系统内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