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危及电力通信系统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继续作业,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

电力通信工作票也可由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审核批准的检修单位签发。

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安全注意事项、事故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理措施。

试验和推广电力通信新技术,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电力通信运维单位(部门)批准后执行。

电力通信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电力通信工作票只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使用电力通信工作票时,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班成员收执。

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需要留有录音或书面记录。

在变(配)电站、发电厂、电力线路等场所的电力通信工作,应同时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变电、配电、线路等相应部分。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电力通信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