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分析室的化学样品应按氧化剂、易燃易爆、剧毒等不同性质分别放置,远离热源,确保安全。

检验产生的固体和液体废物,不得直接倒入水池或垃 圾桶,如可回收利用,应按品种分类存放并送到各有关生产厂再利用。

凡分析过程中涉及加热回流、蒸馏、产生挥发性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须通过净化设施处理后排出室外。

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再次核对数量及外观质量,必要时可取样复检。

领用原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可由发货、收货一方签字确定,避免少送、混送、错送的情况发生。

原料标识应保持唯一性并加以记录,需要时通过标识、记录、责任人签名等实现可追溯,避免混乱误用。

对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原材料或指标,可采取验证供方报告单等方式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测量后判为合格的产品,包装材料检测人员对应其报检单填写《检验报告单》,并通知卸车。若检测不合格,则双倍再次采样检测,合格品按正

样品的识别通过标签进行,确保唯一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非常规产品首次生产时,事业部、子公司应组织现场确认,必要时应邀请客户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