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正常情况车站调车组人员应在司机侧作业,因作业条件或设备侵限等限制,可在非司机侧作业,调车指挥人确认组内人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在其他线推进车辆3辆以上,且推进车辆走行距离超过110米,车列前部领车人员应使用领车功能。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在岔线、段管线及其走行线推送车辆作业,车列前部领车人员无需使用领车功能。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向设有道口(平过道)或脱轨器的线路推进车辆运行,车列前部领车人员无需使用领车功能。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向尽头线方向推送车辆作业,车列前部领车人员无需使用领车功能。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在岔线、段管线及其走行线推送车辆作业,车列前部领车人员应使用领车功能。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向设有道口(平过道)或脱轨器的线路推进车辆运行,车列前部领车人员应使用领车功能。

推进运行前端领车人员呼叫的“十、五、三辆”信号,其他人员可以转呼。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推送不超过5辆,可由调车指挥人领车。

使用灯显设备指挥调车时,调车指挥人发出距离信号后未得到司机鸣笛回示(市区限制鸣笛处所按路局有关作业办法执行),领车人员未听到机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