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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举例论述日本广告与美国广告代理制度的不同之处。

请举例论述日本广告与美国广告代理制度的不同之处。
【正确答案】:①国际广告代理制度有商品细分广告代理制度与媒介细分广告代理制度,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后者以日本为代表。
②商品细分广告代理制度,是指对于同一种竞争性的商品只接受一个客户同时对客户所委托的商品全权负责。
③如某一家公司生产几十种产品,为该公司提供服务的广告代理商就有很多家。每家广告代理商以同自己原有客户不冲突的商品去接受广告代理。而且对所负责的商品不仅只是提供广告制作与宣传,还要参与商品规划与计划流通、促销、市场调查等全盘性的广告服务。
④日本广告代理商过去以承揽与推销媒介为主。通常数家广告代理商对某一相同客户提供服务是以媒介细分来分担的。
⑤如报纸媒介承包给A代理商,电视给B代理商等,同一类型的媒体可能给数家拥有该媒体的代理商。以媒介为中心,某一客户或某一商品有好几家广告代理商提供服务是很普遍的情况。
⑥广告代理商最关心的是属于自己掌握的媒介,如何能被广告客户大量地采用,而对于全盘性的市场行销服务自然就忽略了。
⑦商品细分与媒介细分的广告代理制度,其根本不同点就是服务本质上的差别。即美国强调的是对其所负责的商品实施市场营销及有关的全盘性服务,而日本则以如何为客户争取更多良好媒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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