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关于公司设立的性质,学界大体上有三种学说,目前多数学者所持观点是

公司设立行为的基本性质属于

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是

以( )为标准,企业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成立,公司的住所应当是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人是

我国最先规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法规是

企业名称中最显著的个性化标志符号是

利华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时间应以( )为准。

张一、王二、李三、赵四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四人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了一个名称,其中可以采用的是

公司设立行为的主体是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成立时,业主须提交的文件中,不包括

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下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