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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其构成要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
当事人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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