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 > 正文内容

韦某有一花瓶价值5万元,孙某借去观赏,称次日返还。但孙某拖延数日未还,韦某诉至法院请求孙某返还花瓶并胜诉。因孙某并未履行,韦某申

韦某有一花瓶价值5万元,孙某借去观赏,称次日返还。但孙某拖延数日未还,韦某诉至法院请求孙某返还花瓶并胜诉。因孙某并未履行,韦某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发现该花瓶已被损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孙某将其所有的另外一个花瓶给韦某。后孙某觉得吃亏,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韦某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B、法院可执行孙某 5 万元的其他财产
C、韦某可以就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D、韦某可以申请对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司法解释规定,执行标的为特定物的应当执原物,原物毁损或者灭失的当事人可以就折价偿问题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裁执行终结,当事人可以就折价赔偿问题另行起诉;本案中,执行标的(花瓶)已经被损毁,人就折价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孙某将其所另外一个花瓶交付给韦某。该协议为执行中的和解协议,可以适用执行和解的规定:和议履行完毕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义务人履行和解协议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也可以就和解协议起诉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20230611.cn/post/18715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