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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律师执业证上的执业机构是 A 律师事务所,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佟律师一直在 B 律师事务所设立座位办

佟律师执业证上的执业机构是 A 律师事务所,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佟律师一直在 B 律师事务所设立座位办案,并在 B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2003年 10 月,佟律师在 B 律师事务所内与当事人乙签订委托代理诉讼合同,合同的代理方仅签佟律师的名,未盖律师事务所章,个人出具收条收取乙所付的律师费 2000元。之后,佟律师持 A 律师事务所函件代理乙参加诉讼活动。请分析,佟律师的行为是否违反律师执业纪律?为什么?

A.佟律师的行为违反律师执业纪律。 (1)佟律师持有 A 所的执业证却在 B 所实际执业,属于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违反律师执业纪律。

B.(2)合同的代理方仅签佟律师的名,未盖律师事务所章,属于私自接受委托的行为;个人出具收条收取律师费属于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行为,前述行为均违反律师执业纪律。

正确答案是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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