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井察实施。( )

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井察应当二日内送达。( )

交通井察应当在回到单位后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存档联交所属供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档。( )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井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被收缴的,依法处罚后转至核发保险公司。( )

检验违法行为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

对酒后行为失控的车辆驾驶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供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车查询电话,并通过标志牌或者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

因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拖移机动车的,供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

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合格12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