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65.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6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

263.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

26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61.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

26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25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25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

25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