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 )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

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违反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 )

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煤矿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口jiao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口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

煤矿带班下井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