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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属于IV类计量装置。

2023-12-01xy1-6

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为Ⅰ类电能计量装置。其购销电量用电能计量装置宜配置准确度等级相同的主副两套有功电能表。

2023-12-01xy1-6

35kV及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熔断器。

2024-04-14xy1-6

I、II、III电能计算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互感器。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

2023-12-01xy1-6

对三相三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2023-12-01xy1-6

Ⅰ、Ⅱ、Ⅲ、Ⅳ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2023-12-01xy1-6

有两回路及以上线路供电的客户需要实行电力调度管理。

2025-03-14xy1-6

35kV及以下供电、用电容量不足10000kVA且有调度关系的客户,可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客户端的电流、电压及负荷等相关信息

2023-12-01xy1-6

有送、受电量的地方电网和有自备电厂的客户,应在产权分界点上装设送、受电电能计量装置。

2023-12-01xy1-6

一级客户可采用以下运行方式:一回进线主供、另一回路冷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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