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vmax>120km/h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 )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两线间距离( )m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并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 )限界。

速度小于120 km/h区段,瞭望条件 ( )m以上时,钢轨探伤仪、轨道检查仪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工务等部门巡查、看守人员发现江河水位陡涨线桥情况不明、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时,应按照“( )”的原则,拦停列车、设置防护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或自然灾害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 ),同时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发现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自然灾害,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使其显示( )信号。

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 ) m时,在该端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

电气化停电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施工命令,具备施工条件,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 )后方能施工。

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 )通知。